为了调整行业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浙江省经贸委发布的2007年第一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行业方向和整体布局。
在“十一五”期间,浙江将重点发展专业的、大型的骨干石化企业,而对规模偏小,产品市场已经饱和的企业将进行洗牌,不支持新办该类企业。《意见》中提出,要从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加强产业引导,推进结构调整;加快技术创新,推动技术进步;推行清洁生产,大力节能减排等四个方面促进浙江石油和化工行业的健康发展。其中,硫酸和氯碱:2006年,浙江省硫酸和烧碱产能达226万吨和90万吨。鉴于两行业都将出现产能过剩,不再支持新建硫酸和氯碱生产装置,重点支持现有硫酸和氯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竞争力;氢氟酸的生产能力已占全国的50%以上,不支持新办氢氟酸生产企业。浙江省有机硅单体预计到“十一五”末将形成45万吨左右的生产能力,且目前国内该产品投资过热,也不宜再布新点。重点支持现有氢氟酸和有机硅单体骨干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其延伸拉动效应,实现产业集聚式发展。今后发展重点,包括无机化工原料业、有机化工原料及合成材料制造业、化肥工业、传统精细化工行业、新领域精细化工行业、氟硅化学品行业、橡胶制品业。
在发展石化企业中,浙江将尽量利用宁波、镇海等地的资源优势,比如以镇海炼化100万吨/年乙烯工程启动建设为契机,通过产业对接和招商引资,建设一批大型有机化工原料和合成材料生产装置。鉴于浙江已成为国内最大的聚酯生产基地,积极争取国家批准该省提出的PTA规划建设装置的实施,争取建设成为国内最大的PTA生产基地,在支持镇海炼化扩大PX生产能力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浙江省利用进口原料建设PX装置,满足PTA生产的原料配套需要。另外,在依托港口资源优势方面,要加快宁波石化工业区建设,力争使宁波化工区批准成为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 |